國安聆訊亡命審 司法亂象爆不停

特區司法亂象叢生,想不到連重中之重的國安案件,也出了亂子。47人去年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前日提堂,保釋申請聆訊由日間審到凌晨,有女被告不支暈倒才暫停,至昨日仍未處理完畢,變成馬拉松式亡命聆訊,令人搖頭嘆息,這個司法制度真的病得很深!

法庭安排考慮不周全

聆訊原定在前日早上11時開始,但由於多名被告要會見律師,以及準備文件,兩度休庭,延至晚上8時許才正式開始處理各被告保釋申請,逐一聽取理據,至凌晨1時許聆訊超過10小時,進度依然緩慢,眾人都被漫長聆訊折騰,身心俱疲,加上犯人欄內環境據指相當侷促,被告之一的楊雪盈突然體力不支暈倒,另外3名被告林景楠、譚凱邦、梁國雄之後亦稱不適,加上被告之一戴耀廷昨早亦要到高院出席上訴聆訊,恐怕變成通宵連環上庭,法官蘇惠德在接近凌晨兩時半始宣布休庭,押後早上11時半再訊。送院的楊雪盈和另一被告徐子見由警方看管,其餘被告暫由懲教看管。

眾所周知,自從終審法院就黎智英保釋案一錘定音,確立比一般案件更嚴格的門檻,國安案件被告一般難以獲得保釋,本案控方擬申請押後至5月31日,47名被告為了避免被羈押獄中接近3個月,當然會盡力申請保釋,而每一位被告都是獨立申請,由律師發言,就算一人陳情半小時,全體都起碼需時24小時,更何況控辯唇槍舌劍,一個申請耗幾小時都不奇怪,黎智英多次保釋申請的聆訊都搞了半天,便是最佳例子。

究竟司法機構在聆訊開始前有沒有預計所需時間?法庭基本上最初的安排明顯不周,其實分開數名法官在不同法庭聆訊該案保釋申請,有何不可?為何堅持單一法官處理?負責聆訊的總裁判官蘇惠德,亦是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曾經處理黎的保釋申請並拒絕批准,按理應有經驗,為何竟然表示一日內可聆訊完畢?若果講得出做得到,公眾亦不會多加意見,奈何事態進展剛巧相反,更顯得法官未有周全考慮。

一個巴掌拍不響,負責檢控的律政司竟然對法庭不當安排照單全收,沒有盡責任提醒法官存在的問題,也是難辭其咎。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尸位素餐,在其領導下部門軍心渙散,多名律師跳船,連刑事檢控專員也掛冠,檢控質素江河日下,錯漏百出,被多位法官多次公開批評,甚至拖累法官被上級推翻判決。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不幫倒忙已經偷笑,別要奢望律政司可以糾正法庭安排。

刑恐記者案無限拖延

司法制度把關者兩邊都各有失誤,導致法治被質疑,亦炮製出不少冤案疑案。2017年六四集會上,黎智英在維園內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有圖有片為證,但檢控拖了兩年半,到去年初才拉人起訴,又隔了大半年才在8月審訊,即使表證成立,但9月3日裁判官鍾明新竟裁定黎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各界嘩然,紛紛催促律政司盡快上訴,為受害記者鳴冤,然而律政司好整以暇,拖到上訴限期的最後一天、即去年9月17日始提出上訴,至今近半年仍未有任何進展,未見確實排期,記者沉冤不知何年何月能雪,公義未能得到彰顯。司法機關歎慢板,是否個別人士擁有特權?若果要洗脫偏幫嫌疑,應該盡快處理律政司上訴。

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案,案情簡單,亦沒有需要爭拗的法律觀點,仍要拖延近4年未了斷,其他較為複雜案件,被拖延時間恐怕更長,今日還在審理2014年戴耀廷涉及的佔中案上訴,簡直不可接受。之後的反修例風波拘捕超過一萬人,至今檢控率僅兩成多,即使展開法律程序的案件,亦大量被積壓,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在位10年,司法改革未有寸進,去年1月聲稱成立「專責小組」,研究以最好及最快速方法處理黑暴案,但直到他在今年1月退休,仍未見有任何實質進展,終院前法官列顯倫亦質疑專責小組進度緩慢,直言「要改革司法機構,10年前已經要做啦」。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一開始已拒設量刑委員會,恐怕又是「蕭規曹隨」。

7年前佔中案件仍然糾纏,包括黎智英在內的39名搞手未被起訴,兩年前反修例案件大量未處理,仍未計酷刑聲請積壓以千宗計,國安法案件又將會陸續殺到,恐怕加設24小時法庭,也未必有足夠時間審理,整個司法制度再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大刀闊斧,全面改革事在必行,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