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死灰復燃 司法漏洞再現

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特區暴潮又再次印證這句說話。當大家以為止暴制亂見功,打殘反對派,黑暴已經銷聲匿迹,昨日在法院門外聚集的逾千黑衣人與同黨,告訴全世界,他們從來沒有消失,不會就此罷手,只是等候時機出動作亂。

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 切勿輕視

去年發起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的47人,包括戴耀廷、區諾軒及大量泛民人士,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早前被捕及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網絡上有文宣造勢,呼籲穿黑衣及到法庭踩場,昨日凌晨時分,已開始有約20人到法院大樓外輪候公眾籌聽審,愈排愈多甚至大排長龍,亦有團體到場示威,現場聚集人數超過100人,多數身穿黑衣。警方早上一度舉藍旗警告在場集會或遊行乃屬違法,要求即時散去,但人群漠視警告,擾攘多時仍未散去,至下午氣氛緊張,最高峰時超過一千人聚集,警員需要高舉《港區國安法》的紫色警告旗。

不要小覷這千多人,或許與黑暴最瘋狂時期有段距離,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前年中修訂逃犯例最初反對聲音都是社會少數人,可是在反對派鼓吹,政府綏靖政策下,示威愈演愈烈,終致不可收拾,當年戴耀廷最初提出「佔中」,政府還以為書生論政,不當作一回事,結果埋下所謂「違法達義」種子,遍地開花,影響深遠,有誰敢寫包單不會歷史重演?在《港區國安法》的陰影下,昨日法院外依舊聚集逾千人,政府若不正視問題,黑暴隨時死灰復燃。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不少黑暴分子都像被洗腦,警方形容其亢奮程度跟吸食毒品十分類似,陷入政治瘋狂狀態,擲汽油彈製造炸彈,警方射催淚彈甚至開真槍都不會嚇退,就算判入獄坐監都自比義士,獲得網民歌功頌德,似乎死也死得甘心。對付這些暴徒,單靠重刑不足以阻嚇,一定要嚴厲繩之以法,一個都不能放過,把他們鎖進牢獄,才可以真正制止暴徒行為。

《港區國安法》對保釋門檻十分嚴格,不枉不縱,其中一個理由就是防止嫌犯在保釋期間再犯事危害國家安全。別的不說,戴耀廷因涉嫌鼓吹非法佔中在前年4月被判監,服刑4個月後獲得法官批准以10萬港元保釋等候上訴,今次戴耀廷涉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言行主張「35+」和「攬炒」,主要便是在保釋期間干犯,若果當日不放他出來,或者不會發展成今日的局面。而看看被告名單,有不少是曾經被捕但未有落案起訴,放虎歸山,必有後患。

律政司是司法制度最大漏洞

自從前年爆發反修例風波,警方拘捕超過一萬人,然而僅有二千多人被檢控,比率兩成多,十分之低,即是有八成涉嫌暴徒不獲起訴,逍遙法外,繼續在外面搞風搞雨、胡作妄為。就算上庭受審,也有不少因為律政司檢控出錯而脫罪,又或者法官輕判,例如擲汽油彈宣洩不滿的15歲少年竟然初審獲判感化。昨日在法院外聚集的群眾,又有多少是曾經被捕之後放生?警察拉人,司法放人,暴徒不會從此做好人,一時僥倖,更助長他們食髓知味再度犯事,亦會向年輕人散播錯誤訊息。

由律政司把關檢控一環,本身便是司法制度最大漏洞。法官判錯案還有機會上訴又或是終審,但律政司放錯人,決定不檢控,素來以「檢控獨立」來作擋箭牌,不受外間監察。壹傳媒黎智英刑恐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案,檢控便拖了超過二年,東方及受害記者先後17度去信問「告與不告」,律政司都虛答了事,之後黎智英表證成立竟然脫罪,律政司上訴亦是拖至最後限期,至今仍然未排期聆訊。外號「避政司司長」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其身不正,醜聞不絕,上樑不正下樑歪,包庇黑惡,疑有「內鬼」故意出錯放生暴徒,連法官都開腔斥律政司塞責,可想而知問題的嚴重性。

反對派有不少黃絲大狀作軍師,熟悉司法制度操作,一方面滲透律政司,一方面利用網絡言論,以及派人在法院外聚集,企圖向法官施壓,再加上英美歐等外部勢力大合奏,企圖迫使放人。若果庭內的人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庭外聲援的人,喊黑暴口號,支持危害國家安全,挑戰國安法,難道不算是同樣犯法?

涉及國家安全,拉人不用猶豫,檢控不能手軟,見一個出來搞事便拉一個告一個,才可以遏止後來者。暴徒不會自己消失,特區好不容易才有寧靜片刻,絕對不能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