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疫情高低起伏未見盡頭,為達到「清零」目標,警方持續掃蕩無牌酒吧等各種違規場所,除消滅播毒溫床外,亦不容它們藏污納垢禍害青少年,將他們導入歧途。警方昨凌晨再根據線報展開重點打擊行動,在觀塘一工廈地庫單位破獲懷疑無牌酒吧,將吧內47人拘捕帶署。被捕人士包括年僅17歲的女負責人,亦是警方繼前日同類行動發現有15歲青年管理酒吧後,再有未成年人士墮法網。
觀塘警區反黑組及東九龍機動部隊按照情報作深入分析追查,昨凌晨一時許採取代號「勇爵」的打擊無牌賣酒行動,針對藏匿在觀塘區的無牌酒吧進行突擊搜查,成功在觀塘道472至484號一幢工業大廈發現一間在地庫避人耳目的無牌吧。
探員隨即一擁而入,喝令在場醉酒笙歌的男女配合調查,期間視察酒吧環境並進行徹底搜查,檢獲總市值約4萬元的酒類飲品,包括約30支烈酒及200罐啤酒。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拘捕17歲女負責人,她另涉違反停業令,警方將會對她作出檢控。
至於32男14女(16至53歲)顧客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被捕,由於他們觸犯禁聚令,亦依例收到告票。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此外,觀塘警區人員同時於開源道和巧明街一帶進行反違例泊車行動,總共發出6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有學者分析指,無牌吧背後可能具有組織性,往往在同區開設數間酒吧,安排「替死鬼」當負責人,即使警方頻密掃蕩,亦未必能拘捕背後的實際營運者,即使一間被冚,其他酒吧仍能照常經營,繼續靠賣假酒甚至毒品「賺快錢」。他認為政府除了應該鐵腕執法外,更應設法抓捕幕後黑手,阻止無牌吧「春風吹又生」,而業主如在知情下縱容無牌酒吧經營,亦應負上法律責任,「釘契」及在一定時間內禁租或有阻嚇性,但均牽涉修例,程序上較為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