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於去年6月底實施《港區國安法》,至今共有99人被捕,其中55人被控,當中包括國安重犯壹傳媒黎智英,以及昨日被檢控的47名民主派人士,加上早前被控的7人,即超過一半被捕人士被檢控。有法律界人士批評律政司要「踢一踢先郁一郁」,而反修例示威迄今,被捕人數逾萬,但檢控人數卻只有2,000多人,速度十分緩慢。
去年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警方拘捕10名市民,其後警方同年8月10日拘捕壹傳媒黎智英及多名高層,其中73歲的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上述兩案均會在今年4月16日於西九龍法院再訊。
至今年1月6日,警方再搜捕55名曾協調及參與去年立法會初選的民主派人士,涉犯「顛覆國家政權」罪。
而以港區國安法拘捕的人士中,約八成涉及分裂或顛覆國家有關的罪名。港區國安法條文主要訂下4大罪行,分別為「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高刑罰均可判處終身監禁。
另外,政府於最新的財政預算案中首次披露,政府將從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該筆非經常性撥出專門款項為80億港元,至於詳細開支,即是否用於國安委秘書處及警方國安處,則未有提及。
大律師龔靜儀指律政司處理國安法的案件速度緩慢,引來各界批評,可能引以為鑑,今次才加快速度搜證。龔又期望,待疫情放緩,法庭可以加快處理反修例示威積壓的案件。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指,今次快速檢控該47人才算合理,他又指任何人犯法均需要接受法律制裁,希望律政司能保持這個速度處理其他案件,將其他反中亂港的人士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