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勇武鬥士上庭令人失望

截至去年年底公布統計,因反修例暴亂被捕者逾10,000人,被檢控者超過2,300人,約佔23%。外媒的報道與西方政府的調子一致,一直把暴動說成是香港市民萬眾一心,聯合起來爭取民主自由,反抗暴政。事件起因是香港傀儡政府要修例,按北京命令把香港市民隨意遣返內地。他們舉的例子是銅鑼灣書店的幾個東主,有趣的是這個例子與建議修改的《逃犯條例》絲毫拉不上關係,照反對派的說法,他們應該是被秘密綁架回內地審訊的,即是說,如果北京需要在香港逮捕疑犯,根本就不需要通過特區政府修例,隨時經秘密通道便可把疑犯押送回去。

反修例暴亂事隔一年,許多人被檢控上了法庭,這些民主鬥士又有何表現?他們對自己抗拒暴政、為市民爭取自由民主卻被逮捕拘禁,部分更判處入獄,又如何面對呢?至今為止,我們仍未見到革命情懷,沒有人站出來慷慨激昂,宣稱為民主自由拋頭顱灑熱血,不懼黑獄,雖然囚禁自己,相信後繼有人,繼續鬥爭。

我們見到的昔日勇武鬥士,都是一味龜縮,諸多推搪卸責,被捕上法庭的,幾乎都說只是路過旁觀看熱鬧被捕,身上攜帶的扳手、螺絲批、萬用刀、汽油、打火機,都是工作用的工具,無意用作破壞傷人用途。又或者有些人只是議員社工,到現場維持秩序,呼籲雙方冷靜,把衝突雙方分隔,勸告警方暫緩推進執法,好讓市民有秩序疏散。

就算在法庭被判有罪,十居其九都出聲求情,理由是被告身為學生或未成年人,一向品行純良,熱心公益,樂於助人,服務社會,只是年少無知,被人誤導;或智力比別人低,容易受人鼓動,又或者不懂控制情緒。總之就是深切反省,非常後悔,覺今是而昨非。

怎麼沒有一個勇武鬥士承認自己是奮起抗暴,眼見政府犯錯,不惜犧牲,為市民爭取權益起而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