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Kolling Company (Hong Kong) Limited,兩名被告依次是丘比特策劃工作室有限公司及其股東兼董事容麗虹。入稟狀指稱,首被告與原告於去年5月訂立兩份租約,向原告租用尖沙咀加連威老道開麟中心9樓及11樓全層,每層月租逾3.4萬元,另加每月管理費及冷氣費約9,000元,租期為兩年,而次被告則是首被告的擔保人。
首被告由去年11月起,便再無支付上述兩層物業的租金及雜費,截至今年2月,欠款已累積至約35萬元,利息亦累積至約一萬元。原告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清繳欠款,並交回該兩層物業。案件編號:HCA 29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