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學生尾隨穿着校服的小六女生放學回家,並趁女生打開家門時,上前隔着衣服摸女生下體。他翌日打算向兩名17歲女學生重施故技,期間遭警員截停,再被揭發曾拍攝一名不知名女子的裙底照。該名男學生早前承認非禮、兩項有意圖而遊蕩和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等共4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在法庭之前下令索取的報告中獲得正面評價,而他參加團契後品行已有改善,裁判官遂接納報告的建議,判被告進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11歲小六女學生X於去年10月21日傍晚下課後,返回長沙灣麗翠苑的住所時,遭被告吳卓峰尾隨入升降機,當X打開住所大門時,被告在旁看着,更突然伸手隔着衣服摸了X的私處一下。同一時間,X的母親在屋內看見被告,質問他是誰,他聞言即時逃去。X的母親從女兒口中得悉事件來龍去脈後報警。
翌日下午,被告再尾隨17歲中六女學生Z返回麗翠苑的住所,並在等候升降機時蹲下偷拍Z裙底。被告原本欲趁Z開門時再犯案,可是Z的動作太快,被告未能得手。一會兒後,有警員發現被告在附近尾隨17歲中六女學生Y,但他沒有跟隨Y進入升降機,警員見狀遂截停被告,並就前一日的事件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聲稱一時色心起,才摸X的私處一下。警方其後檢取被告的手機,發現被告於去年9月26日登上一輛小巴時,偷拍一名不知名女子的裙底照。案件編號:WKCC 36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