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垃圾徵費的《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立法工作一拖再拖,立法會昨日重新審議草案,多名議員提出不少憂慮,有議員批評港府政出多門,不同種類的垃圾由不同部門處理,以致處理垃圾問題效率奇低。就處理都市廢物的前線人員屢被揭「蛇王」一事,有議員促當局設立績效掛鈎指標,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表示,當局正構思將來實際執行的監管模式,但暫未有檢討外判安排的想法。
環境局日前推出《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35》,中期目標是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以2020年人均都市棄置量為標準,逐步減少固體廢物40%至45%,並將回收率提升至55%。議員易志明批評,香港垃圾問題誇張,政府卻無能為力,如不同種類的垃圾由不同部門處理,效率奇低,質疑固體廢物徵費計劃如何令市民有信心。他又指,根據條例,市民就算主動清理他人遺留的垃圾,都有機會被視為非法處理垃圾,更可能被票控,認為條例令市民左右為難。
議員柯創盛關注當局執法「甩轆」,促政府從宣傳及教育着手,改變市民處理廢物的習慣。議員姚思榮指,政府外判人員缺乏監管,經常被傳媒發現「蛇王」,促政府訂立關鍵績效指標,確保計劃實際執行的效果。
謝展寰表示,如遇到他人非法棄置垃圾,最安全的做法就是安排清潔公司處理。議員易志明批評,市民變相要花額外成本處理垃圾,不然就要冒上法庭抗辯的風險,並不合理。謝又談到加強宣傳,指減廢涉及改變社會文化和習慣,政府會派出外展隊支援實際操作和加強宣傳,尤其是針對三無大廈和弱勢社群。他明白政府部門分工的問題,因此早前已由環保署統籌成立委員會,執法上不再作區分,只要發現垃圾,都會派一個部門一次過清理。
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特別項目)陳筱鑫補充指,條例草案也有一系列豁免情況,例如清理海灘垃圾的義工活動可獲當局免費供應指定垃圾袋和賦權處理垃圾,只要市民有努力做預防措施以符合有關法例要求,都可作免責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