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被控違《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的壹傳媒黎智英,與另外8名泛民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非法遊行,除了區諾軒及梁耀忠已認罪外,黎智英等其餘7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續審。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已完成檢疫隔離,昨天首次到法庭出席審訊。當日到維園執勤的助理指揮官指,個別人士甫抵達便指罵警察,部分市民情緒「有啲激動」。
時任北角分區助理指揮官(行動)陳禮文出庭作供,他表示當日早上11時許帶同3小隊到維園附近執勤,期間有個別人士拿着示威物品抵達現場,見到警員便舉中指及用粗言穢語辱罵。到了下午,隨着集會人士人數遞增,警員受到的指罵亦愈趨頻密。
陳續指,集會人士人數遠較警方數目為多,他形容警方「可以話係被淹沒」,加上部分市民情緒「有啲激動」,為避免不必要的警民衝突,他決定在當日約下午2時半,帶同所有隊員離開。陳承認並非收到指示作出決定,但強調已就此通知指揮中心,又認為警方及民陣均有責任進行人群管理。
港島總區高級督察冼佩雯稱,她在集會舉行前數天,曾以秘書身份聯同不同警區代表與民陣開會,商討遊行集會細節,但她沒有留意到民陣在席間有提到流水式安排,只記得在之後的遊行上訴委員會會議中,有同袍曾表示:「民陣係個大品牌,喺公眾活動同警方合作得好好」。案發當日她在指揮中心透過電視直播,看到有人帶領群眾離開維園,便以「大嗌嘅形式」報告這重要的訊息。她不記得有沒有人回應,亦沒預期別人會回應。
目前受審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及何秀蘭,他們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天續審。案件編號:DCCC 5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