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動議申2075億臨時撥款

【本報訊】由於立法會審議新財政預算案需時,政府將於下月17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申請約為2,075億元的臨時撥款,以便在4月1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至《2021年撥款條例》實施的一段期間,政府繼續獲得所需資源以便提供各項服務。

料可應付兩個月運作需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日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臨時撥款額可應付政府約兩個月的運作需要,在《2021年撥款條例》實施之前,政府可動用的臨時撥款額合計為約2,075億港元,相當於《2021年撥款條例草案》下撥款總額逾6,254億元的33%。

許正宇又解釋,政府每日均需要支付大量開支項目,並以2021-22財政年度首個星期,即4月1日至7日為例,政府要支付的其中一些開支包括給予醫院管理局約67億元的資助金、向約12萬個綜援受助家庭及約14萬名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士,發放合共約14億元,向教資會資助大學發放約17億元補助金及向職業訓練局發放約8億元資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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