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提到,對於近日有中學生在區議員的協助及教唆下,以學生組織名義在多個地區設置街站,他認為任何人不應慫恿學生在具爭議及正在發展的政治事件上表態,牽動他們的情緒,甚至動員他們參與不恰當甚至違法的活動,強烈譴責任何組織或人士把學生利用作政治籌碼。
楊指,倘有人在政府土地上設置街站進行非牟利和非籌款活動,須先向地政總署提出申請,而根據現行指引,現任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亦可提出申請。
他續稱,若有關區議員申請發還的開支用於執行與區議會無關的職務,有關的開支將不會獲得發還,區議會秘書處也可根據《酬津指引》追討相關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