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洩試題案 判囚上訴 蕭源指律政司巧立名目提告

【本報訊】著名中文科補習導師蕭源被指2016年至2017年期間,要求與兩名擔任中學文憑試中國語文科口試主考員的大學同學,分別向他洩露試題和評分準則,以供他在Facebook發布應考策略。3人去年被裁定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蕭源判監14個月,其餘兩人分別判監8個月。蕭源和另一人提上訴,高院昨開庭審理,上訴人表示,因為終審法院的判決,律政司不能繼續用被指是「萬能key」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控告他們,便巧立名目以行為失當罪提告,但控方針對他們的指控根本不符合控罪元素。律政司將於今天作回應。

稱無影響考試公平性

上訴人分別是43歲的蕭志勇(即蕭源)及44歲的張國權。蕭案發時是現代教育中國語文科導師,張則於佛教沈香林紀念中學任教中文科。蕭被裁定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張則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他們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就定罪方面,蕭的代表律師陳詞指,控方指控蕭洩密,但蕭是在口試已開考時才把相關試題放上網,況且在開考後不久公眾便會得悉試題內容,故蕭此舉只是「噱頭」,實際上不影響考試的公平性;而張的律師則指,張傳送試時根本並不知道蕭會即時放上網,控方並無證據顯示他們早有預謀。

至於刑期方面,兩名上訴人均認為判刑過重,蕭指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有考慮另外兩名被告對教育的貢獻,但就沒有考慮他作為補習老師,同樣是春風化雨並能教出社會棟樑。另外,早前在案中獲判無罪的蕭源妻子蔡盈盈(原名蔡怡),亦有就原審裁判官拒絕其訟費申請提出上訴。案件編號:HCMA 1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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