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融資有限公司去年5月入稟高院,向Quadratic Properties Limited和其兩名貸款擔保人鄧上騛及趙毅雄,追討借貸欠款共1,150萬元及逾期還款利息,案件昨在高院再聆訊。聆案官在被告無提出任何抗辯理據情況下,裁定東方融資勝訴,下令被告還欠款和利息,並交出用作抵押的12個泊車位空置管有權,另須支付東方融資的訟費。
原告東方融資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Quadratic Properties Limited(前稱新城集團有限公司)、鄧上騛和趙毅雄。入稟狀透露,根據原告與第一被告於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間所簽訂的貸款協議和多份補充協議,原告借出1,150萬元給第一被告,而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亦於2016年5月簽署擔保文件,作為貸款擔保人。
入稟狀續指,根據上述的協議和擔保文件,3名被告欠原告1,150萬元本金和利息。原告要求法庭下令3名被告還款,第一被告亦須交出抵押給原告的物業,即12個位於灣仔謝斐道90至92號豫港大廈地下和地庫的車位。
原告代表律師早前向法庭表示,原告入稟後,3名被告無呈交任何抗辯書,要求法庭直接判處原告勝訴,法庭把案件押至昨天再訊,讓原告備妥文件。3名被告昨無出席聆訊,法庭批准原告申請,判原告勝訴。 案件編號:HCA 83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