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校內舉行升旗禮 曾國衞:大學非法外之地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通過《國旗法》及《國徽法》修正草案,港府將修訂《國旗及國徽條例》,以實施有關法例內適用於香港特區的規定。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召開會議,討論修例方向,有議員認為本港過去曾出現黑暴風波,有關故意侮辱國旗的罰則過輕,認為應加重刑罰,亦有議員認為本地修例中應要求大學升旗及舉行升旗禮,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認同學校非法外之地,強調任何地方都應遵守法律規定。

根據內地《國旗法》,如有人在公共場合故意侮辱五星旗,情節較輕的會由公安機關處以15日以下拘留。政府表示會參考《國歌條例》對現行條例作出適當的修訂。不過議員張華峰認為,內地罰則較輕,但本港過去反修例風波中黑衣暴徒無法無天、喪心病狂般塗污及燒毀國旗,認為需要加重罰則。

指侮辱五星旗 罰則不輕

曾回應指,目前未經修訂的《國旗及國徽條例》,已就有人公開故意侮辱行為,設立相對較重罰則,強調罰則不算輕。

另外,內地條文亦列明學校須每周舉行一次升旗禮及除假期外每日升旗,議員劉業強關注本地大專院校、私立學校及國際學校是否同受規範;議員麥美娟亦關心相關規定會否涵蓋大學,認為大學需要公帑資助其運作,理應與中小學一樣遵守相關要求。不過,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國旗法》條文是否適用專上院校,仍有待中央釐清,而當局亦鼓勵大專院校升旗及舉行升旗禮,又表示當局會待法例修訂後更新有關升旗及升旗禮的指引。曾亦重申,大學非法外之地,強調不論是任何地方都要遵守法例規定。

對於有市民或憂慮誤墮法網,曾強調有關法例的刑事門檻要求甚高,市民只要不是公開、存心及故意作侮辱行為,則不用擔心。當局正與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跟進修訂條例草案的具體草擬工作,並會在本立法年度內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此外,會上亦有議員關注有關起底行為刑事化及完善選舉制度修例的時間表,曾回應指,正積極與各政策局進行籌備工作,重申同樣會在今個立法年度內提交草案予立法會。他又稱公眾非常關心起底刑事化的工作,會加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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