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嶼山北警署外早前發生懷疑搶警槍案,警方當場拘捕一名女子。她被控一項搶劫罪,昨天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法庭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2月25日再提訊,下令把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看管,期間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確認被告是否適合答辯。
33歲被告黃綺婷,報稱任職侍應。她被控於2021年2月9日,在東涌順東路大嶼山北警署外,搶去警員劉仲平(音譯)的警槍。控方以案情嚴重為由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曾為被告保釋申請,但最終被駁回。據悉,被告有情緒病紀錄,有人在被捕後,聲稱感到不開心欲自殺。 案件編號:WKCC 58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