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令小巴設計更具彈性,政府建議修訂現行規例,容許小巴引入其他緊急出口類型,小巴製造商可一併使用司機車門、緊急窗口及逃生艙口,以代替緊急門來符合目前對小巴逃生出口。政府指相關車輛設計必須通過運輸署車輛類型評定審批及車輛檢驗,現已就修例建議諮詢小型巴士製造商及公共小巴業界。
根據法例,現時小型巴士須設有不少於兩個在司機座椅後面的出口,其中一個可屬於緊急出口,兩個出口不得位於車輛的同一邊。運輸及房屋局昨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遞交文件,建議修訂相關法例,容許小巴採取其他不同類型的緊急出口,令車輛設計更具彈性,並可助本港引入更多小巴型號。
該局指出,運輸署2019年委聘顧問就小巴緊急出口進行技術研究,分析過去10年間涉及小巴的交通意外,認為該些意外大多為前方碰撞或完全不涉及碰撞,並不影響以緊急門作逃生之用;而超過99%的小巴意外中,車輪在意外後仍可維持直立不會翻側,故門和窗口成為最常用逃生途徑,反而涉及追尾或側面撞擊的意外中,緊急門有機會遭到損毀。
該局稱研究亦分析了乘客遇上交通意外時,使用不同類型和設計的逃生出口,安全離開車輛所需時間,發現基本與使用一道緊急門相若。該局又指隨汽車行業科技發展,中國內地、歐盟地區、新加坡、美國及英國等,已允許採用緊急門以外的逃生出口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