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9年11月區議會選舉,荃灣祈德尊選區民建聯候選人古揚邦競逐連任失敗,以67票之差敗給註冊社工陳劍琴。古事後提出選舉呈請,指陳涉嫌作出選舉舞弊的行為,向選民發放失實誤導的傳單抹黑他,要求法院裁定陳並非妥為當選。高院法官周家明昨天頒下判詞,裁定涉案傳單針對的是「保皇黨地區社團」,而非針對古本人,加上部分內容只屬意見,不構成誤導或失實的事實陳述,故判古敗訴兼要支付訟費。
呈請人古揚邦,答辯人陳劍琴。陳於2019年11月區選中得到2,797票,古得到2,730票。古聲稱,陳或其代理人在投票日前8天,向選民派發了5,000份宣傳單張,向選民誇大上屆區議會用在節日燈飾的款項,當中提及有逾1,800萬元撥款用作舉辦蛇齋餅糉活動,以及指區內社福機構僅得240萬元資助,內容均屬錯誤,又把古塑造成是一名懶惰、失職及不負責任的區議員,並抹黑古挪用公帑當成私產。不過,法官裁定涉案傳單針對的是「保皇黨地區社團」,並不是針對古本人,也不是單指古所屬的民建聯,內容也不構成誤導或失實的事實陳述。
古回應判決表示感到非常失望,他認為選舉期間有很多失實和抹黑言論,誤導選民,正與律師團隊研究判決書的法律觀點,再決定是否上訴。另外,陳歡迎今次判決,認為是公正的,並指會繼續做合理的事情,與港人同行。案件編號:HCAL 2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