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許智峯缺席聆訊 法庭發拘捕令

【本報訊】8名泛民前立法會議員和助理,被控於任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他們分別涉及共3宗案件,原定昨天都在西九龍法院提訊,除了棄保潛逃的許智峯外,其餘7名被告早前已透過律師去信法庭,指因終審法院尚未就梁國雄藐視立法會案作判決,要求把案件押後至6月1日再提訊,並已獲法庭批准,昨天毋須出庭,但在3宗案件均有份被控的許智峯卻既沒有委派律師去信法庭,昨天也缺席聆訊,故裁判官對他發出拘捕令,並下令充公他的保釋金共3,000元。

泛民另7人同涉案准保釋

首宗案件涉及8名被告,包括前議員許智峯、尹兆堅、黃碧雲、張超雄、胡志偉,陳志全和朱凱廸、前議員助理郭永健。除胡志偉外,其餘7人一同被控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陳志全、尹兆堅另被控兩項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許智峯、朱凱廸、胡志偉及郭永健則被控於同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內,分別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

第二宗案涉及2020年5月28日的立法會被掟臭水事件,許智峯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許被控於當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許也被控於同日在會議室內,意圖使梁君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向他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甲硫醇、硫化氫和一氧化碳的物質。

第三宗案件涉及2020年6月4日的立法會被掟臭水事件,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等3名被告,各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指他們於當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以及於同日在會議室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氨和苯并吡咯的物質。 案件編號:WKCC 3842,4002,400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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