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官斥刑毀店舖如傳染病

7名男女於前年涉嫌破壞店舖「優品360」被捕,其中一名被捕的男學生早前已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刑。裁判官羅德泉直斥被告的行為無法無天,又形容破壞店舖在涉案期間在社會盛行,如同「傳染病,一路一路傳出去」,被告可能「受感染」才犯案。由於被告的紀律出現嚴重問題,裁判官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以使他重回正軌,另下令他要賠償一千餘元給涉事店舖。

7名被告依次是無業漢鄒昇華(54歲)、黃斯曼(18歲)、一名女學生(15歲)、一名男學生(14歲)、陳佩瑩(17歲)、曾梓嫣(17歲)和林天樂(17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損壞「優品360」店舖內財產。鄒、林於上月一同認罪,鄒即日被判囚8個月,而林則押後至昨天判刑。其餘5名被告早前提訊時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2月17日再提訊。

辯方求情時,為林呈上10份求情信,並指林的至親、學校師長同學、教會傳道人,以及區議員都到法庭支持林,反映林受人愛戴。辯方又透露,林自在娘胎時,他的父親已經離開家庭,他首次接觸到父親的場面,就是父親的喪禮,然而林在這般成長背景下亦沒有學壞,遂冀法庭考慮林知錯及承諾不會再犯等因素,能夠從輕發落。

導致公眾不安 刑責不能看輕

裁判官判刑時則指,本案源於涉案店鋪的東主在背景或個人理念上,得罪部分人士,故遭人在網上號召去破壞,事件不但造成事主的財物損失,更使無辜的店員受驚,並導致觀看新聞的公眾不安。雖然林不是主謀人,但所謂「精人出口,笨人出手」,若沒有動手者,任憑出口者的言詞如何漂亮、英雄化及煽動,都無法成事,故此林的刑責絕不能看輕,並須判入更生中心以訓練林的紀律。案件編號:WKCC 318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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