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3年38宗店舖違噪音例
該兩間公司的董事亦因屢次違規,須負上個人刑責,共被判罰款7,000元。環境保護署表示,自2018年至今,大埔區已有38宗店舖被法院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的定罪個案,合共被判處罰款超過20萬元。環保署除檢控經營犯案店舖的公司外,亦會按法例對其公司董事提出檢控,以加重刑罰及加大阻嚇作用。
環保署提醒零售店舖與商販負責人,店舖為招徠顧客而播放宣傳錄音,須盡量將聲量限於店舖內,避免對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否則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處罰款一萬元,屢次違規的店舖經營者或公司董事亦須負上個人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