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司法傳統阻礙改革

司法亂象近年引起關注,尤其是部分法官判刑準則不一,個人立場懷疑偏頗,公眾紛紛質疑偏幫某些政治勢力,提出改革以杜絕禍根,最近又有律師兼議員促請司法機構設立司法人員行為調查辦公室,並要求法援署監察濫用司法覆核的問題。

香港戀殖心態嚴重,在司法界更普遍,單看法官及大律師上庭頭上戴的假髮便可見一斑,簡直與中國人當家作主的地方格格不入,還以為是穿越劇,回到古代英國。而好端端的律師專業又硬分為大律師與律師,相信很多市民都被搞得一頭霧水,是否大律師比律師更偉大更厲害?但他們的行業內說法卻又否認。而最傷害市民利益的是要聘用大律師一定要經過律師行代為指示,變相由一份錢變了兩份錢,難怪香港打官司的費用高得令人咋舌。這些都是殖民地留下來的做法,回歸後有甚麼理由去保留?

全世界行普通法的國家,很多已經廢除大律師及律師二分制,亦不用再戴假髮,最佳例子莫如美國,證明有決心才有改革的希望,所以後來國勢超越英國,乃必然的事,大不列顛抱殘守缺,變成日落帝國,香港竟然還緊跟英制,沒落也是咎由自取。

一國兩制,絕對不是中制及英制並存,可惜有些人誤導社會,令兩制愈走愈歪。司法人員行為調查辦公室是參考英國做法,為何司法界在這關節上又忽然拒絕跟隨英國呢?輸打贏要,總之藉口多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上任時已承認,現行投訴法官行為操守制度有待改善,議員則指改善投訴機制才可挽回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心。其實司法制度多重流弊,習非成是已久,根深柢固,改革必須大刀闊斧,不能再以司法傳統或虛無縹緲的觀念來做擋箭牌,相反,這些都是阻礙改革的絆腳石,要盡快移除,誰還走出來擋路,顯然有不可告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