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者需承擔後果,判處社會服務令的用意,是希望違法者透過餘暇時間做無薪的社會服務工作,補償他們犯錯對社會造成的損害,通過社區服務及感化主任的輔導改過自新。法律界人士指,並非所有案件都適合判社會服務令,而執行社服令人士亦要認真完成並達標,否則有可能被加鐘。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稱,社服令的判處視乎多項因素,當中罪行的嚴重性是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如販毒、謀殺及誤殺等相對嚴重的案件,一般不會判社服令。法官在判刑時,亦要考慮被告的背景,是否有案底,或者穩定工作,有良好的教育程度,家人是否支持等,若有關人士符合特定條件,法官會判處被告一年內完成社服令工作,也要視乎該人士的身體狀況決定是否判刑,「如果佢身體差,做唔到勞力工作,咁可能會判佢緩刑。」
龔提醒,社服令並非一般義工工作,需要在感化主任督導下完成工作,而且要達到一定要求,絕不能得過且過。緩刑期間若再犯案會被即時監禁,而若社服令未達標,或者期間再干犯罪行,亦有可能被加鐘或者重新審判,故此違法人士必須認真看待,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