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大愛:整合器官捐贈策略 為病患「防洪防災」

颱風季節又到了。還記得2018年的超級颱風「山竹」嗎?這個颱風造成400多人受傷,6萬多宗塌樹,建築地盤天秤被吹斷,玻璃窗損毀,道路因塌樹或水浸需封閉,我們看着直播也能感受到「山竹」的威力。未掛8號風球時,大家排除萬難,跨山過海趕上班。風球一下,大家又如常按時上班,除了塌樹及損毀的玻璃窗,好像甚麼事也沒有發生過。這完全歸功於過去大家吸取颱風造成人命傷亡財物損失的教訓。

政府除了在過去60年大量投放基建改善排水系统和防洪設施,亦不斷改善資訊發放、成立跨部門會議,適時調整措施,保障市民安全。其實,這跟香港以移植人體器官拯救瀕危病人的發展過程有點相似。1969年首宗遺體腎臟移植、1980年首宗親屬活體腎臟移植、1991年首宗遺體肝臟移植、1992年首宗心臟移植、1997年首宗雙肺移植,這些都是在公共醫療體系進行,從沒有有關的醫療技術、設備,發展到跨部門、跨醫院協作。

1991年衞生署推出「器官捐贈證」,到2008年成立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1995年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成立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處理捐贈人和受贈人沒有血緣關係、夫妻結婚未滿3年或無法證明血緣的活體器官移植申請,禁止商業交易及在利誘狀況下進行器官移植。

2004年修訂條例時,立法會草案委員會規定捐贈者最低的年齡為18歲。2018年又修訂條例容許配對腎臟捐贈。

捐贈數目仍未追上輪候長龍

你看,我們有許多一心救急扶危、開創先河的醫護人員,政府亦不斷審視改善相關法例及投放資源在醫療系統。大家都知道活體器官移植始終有風險,但遺體器官捐贈的數目根本追不上輪候器官移植的人數。在2019年,等候腎臟捐贈有2,268人,但遺體捐贈腎臟只有42宗;等候肝臟捐贈的有60人,而遺體捐贈肝臟只有23宗。究竟我們怎樣才能有突破呢?我們可不可以預備超級颱風的做法,全面整合遺體捐贈的策略呢?

媽媽 幸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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