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屢「放生」涉及虐待動物案件的疑兇,即使證據確鑿仍不起訴,疑引發「破窗效應」,導致虐待動物案頻生,前日即接連發生兩宗與野豬有關的罪案,一頭野豬誤踩捕獸器後,被人襲擊虐殺伏屍山邊,兇徒犯案後逃去,另有兩名八鄉村民放置鐵籠疑作捕捉野豬之用,以滿足口腹之欲被捕。接連有動物被殘酷對待甚至虐殺,行為令人髮指,社會人士促律政司勿再「放生」兇徒。
虐殺野豬案發生在前晚9時許,途人行經荔枝角長坑路時,發現3名形迹可疑男子在近垃圾站位置徘徊,未幾,暗處便傳來硬物敲打聲音,之後更伴隨着野豬的哀鳴聲,惟聲音逐漸微弱,及後3人匆匆登上一輛客貨車逃離現場,途人懷疑有人虐殺野豬,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到場,在上址發現一隻野豬伏屍地上,死狀慘烈,其前足有傷痕兼被捕獸器夾住。警方經初步調查後,懷疑前足傷勢由捕獸器所致,初步相信有人利用捕獸器捕獲野豬後,再加以殘忍手段殺害,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將追緝3名涉案兇徒歸案。
此外,警方前日亦接報,指有人在元朗八鄉長莆村山邊放置一個捕捉野豬的鐵籠。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動物專隊接手案件,經深入調查後,迅速鎖定目標,同日下午拘捕兩名分別姓張(48歲)及姓謝(54歲)男子,涉嫌「以被禁止的方法狩獵野生動物」。
據悉兩人均居住村內,警方將其中一人押解家中搜查,檢獲燒焊機及電鋸,有人於調查期間承認曾使用工具捕捉野豬,兩人被帶署扣查,其後獲准保釋,須於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有關注野豬組織成員指出,早前已接獲相關投訴,得悉有人私下自行焊製捕捉動物的巨型鐵籠,並肆無忌憚於村內宣稱:「捉到啲野豬拎嚟劏」,且向村民兜售野豬肉。該組織成員到場了解,發現村內山邊位置有一個長約4米、闊2.4米及高2米的大型捕獸籠,足以容納6至7隻成年野豬。該成員又形容捕獸籠以鋼材為主要物料,甚為堅固,焊接手工精細,涉事捕獸籠事後已拆散,且對事件感憤怒,直斥「你虐待動物、你設陷阱捉豬,唔好以為無人見、無人知!」
漁護署指,由去年至今年1月,共檢獲並移除226個捕獸器,當中沒有檢控個案。同期亦接獲5宗野生動物因捕器而受傷或死亡的報告。
自去年2月深井豪景花園有30隻動物被人由高處擲下,及後律政司決定不就案件提出起訴,放生兩名涉案疑犯,其後社會上發生多宗虐待動物案件,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主席麥志豪曾指,律政司不重視有關情況,一而再、再而三放生虐待動物的兇徒,反映虐待動物已成趨勢,社會上出現愈來愈多「變態者」,用殘忍手段傷害動物,而犯罪者竟不用負上任何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