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須設申報機制 BNO特區護照二揀一

中國政府宣布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為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特區政府隨即公布同樣安排。BNO引發的雙重國籍問題爭議不斷,截止去年12月初,市面有逾59萬本BNO流通,有具法律背景的議員認為應強制公職人員申報是否持有BNO,當中包括公務員、區議員,甚至司法人員等,不但應設立申報機制,讓他們在國籍上作出抉擇,同時應要求申報其在海外持有的物業及政治聯繫等,以此釐清個人國籍及海外聯繫,做到正本清源。

本身是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表示,有關申報國籍問題,政府向來都「隻眼開隻眼閉」,港澳兩地均沒規定一定要申報,可見從未正視過有關問題,惟最近國籍問題變得相當敏感,認為是時候重新檢視公職人員國籍。她解釋,若是普通市民或不用要求強制申報,但公職人員如區議員等,必須履行其職責,否則將影響公眾利益,就理應設立申報機制。

梁續指,申報讓政府知悉員工國籍,更有利於工作的分配,如該人員持有雙重國籍,上司可妥善安排工作,避免出現利益衝突。她又解釋,中國在外交政策上表現克制,但公職人員申報國籍問題是本港政府份內事,根據《基本法》第101條,清楚列明各司司長、副司長及局長等不可持有外國國籍,但其他主要官員並無包括其中,梁認為,有必要設立申報機制,政府主要官員申報後,公眾才能一目了然,她更建議處長級人員應率先進行申報。

倡敏感職位 只由中國籍人士出任

對於BNO惹起雙重國籍的問題,另一議員容海恩則認為公職人員不應有雙重國籍。她指出,公職人員酬金由公帑支付,加上港人的國籍已提升為國際關注、政治考慮事項,認為公職人員有需要向政府釐清個人國籍。至於有關公職人員申報國籍的程序,她建議政府可要求相關人士簽署聲明,假如有人作虛假聲明,便已干犯現有條例。

她認為有關機制能否落實視乎政府決心,又稱如最終落實有關做法,相信政府或會審視部門職系需要,考慮敏感的職位或只能由中國籍人士出任。容又建議政府應更新公職人員個人資料,國籍以外,亦可要求他們申報在海外持有的物業,及與海外機構的政治聯繫等。

英擴BNO適用範圍 官媒斥「抽水」

此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昨起不能用於出入境,內地官媒同日發表評論文章,指英國為港人「訂製」的BNO護照已成廢紙,批評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英國單方面以「捍衞香港的自由和自治」大肆炒作,擴大BNO適用範圍,妄圖「抽水」香港經濟。

另國務院港澳辦亦發表聲明,譴責英方違背承諾,實施所謂持有BNO者赴英居留和入籍政策,把大批港人變成其「二等公民」,是對中國主權的公然冒犯。又強調英方做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是赤裸裸的毀約行徑,港澳辦將保留進一步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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