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說過:「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很可惜,礙於當時的社會氣氛和歷史背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並無落到實處,反而為了平穩過渡,容許公職人員乃至立法會議員等擁有雙重國籍,令殖民主義陰魂不散,洋奴漢奸氣燄囂張,甚至滋生港獨。「港人治港」經過逾23年的實踐,證明已經荒腔走板,在國家強調全面管治權的新時代下不合時宜。中央惟有擺正主人家的態度,落實「愛國者治港」,禁止雙重國籍,搞清效忠問題,特區方可浴火重生。
無獨有偶,英國政府昨日表示,持BNO港人本月31日起可申請居英簽證。中國外交部隨即表明,同日起不再承認BNO護照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在洋奴漢奸眼中,北京的「反制」軟弱無力,對他們並無影響,但反制措施是否僅止於此,是洋奴漢奸未有細想的問題,而且正因為英國有此一着,北京大可順勢加速以「愛國者治港」取代「港人治港」。嚴格落實《國籍法》,便是撥亂反正的第一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9條列明,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者,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意即中國並不承認雙重國籍。然而,香港回歸之初身嬌肉貴,中央對港政策極為寬鬆,寬鬆到連雙重國籍問題都特殊處理。基於香港歷史原因而沒有執行《國籍法》,同時任由公務員、公職人員及部分立法會議員擁有雙重國籍。例如《基本法》第67條規定非中國籍和雙重國籍議員比例不得超過整體議員20%的情況下,《立法會條例》第37條特別豁免法律、會計、工程等12個功能組別議員擁有雙重國籍,這放諸全世界的主權國家都是鮮見。新加坡、日本等固然禁止雙重國籍,澳洲年前鬧出議員雙重國籍風波,多名議員最終被迫辭職或遭DQ,足見香港之畸形。
此一時,彼一時。回歸前香港出現信心危機,移民潮此起彼伏,為了安撫民心,也為了順應時勢,中央對雙重國籍問題沒有過問,但當時不過問不代表今日也不過問。今日的中國已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國力愈來愈強,自信愈來愈大,加上佔中、旺暴及反修例黑暴接連爆發,中央意識到人心不回歸對管治造成極大危害,放任心懷二國、黃皮白心的洋奴餘孽「吃兩家茶禮」,出事後一走了之,無異於引狼入室。
你不仁,我不義。英國擅自為BNO「擴權」推出「5+1」移民計劃,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近日便傳出北京有意嚴格執行《國籍法》,禁止持BNO移民英國的港人擁有雙重國籍,即是要麼做英國人,要麼做中國香港人,不能一邊擁抱英國生活,一邊享受香港福利,還要盡攬選舉及投票權,甚至擔任政府職務,食碗面反碗底。世上豈有免費午餐,任何主權完整的國家都不容許雙重國籍人士在政府要津任職,一旦《國籍法》落實,甚至由針對BNO擴展至所有已移民的港人,影響將會非常巨大深遠。
事實上,特區之所以亂象叢生,同「港人治港」變質成「黃色餘孽治港」、「假髮亂港」脫不了干係,亦即是心中無國,並非愛國者治港。君不見,有代表商界的立法會議員對實施《國籍法》反應極大,強調持外國護照的移民人士回流是促進本港經濟的中流砥柱,同樣愛國愛港,擺明就是典型的投機心態。如果真的愛國愛港,既已回流效忠特區,放棄外國國籍又有何難?
其身不正,何以正人。別說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作為建制的一部分,不容持有雙重國籍,作為政府智囊的行會成員更不容許,否則政府推出甚麼政策也只會落人口實,毫無說服力。至於公務員隊伍若繼續容許持有雙重國籍,政治忠誠度必然令人懷疑,由這些「身在漢營心在曹」的公務員執行政策,必然會有黃色餘孽從中作梗拖政府後腿。
當然,最急需禁止雙重國籍以至外籍人士出任的公職,非司法人員莫屬。司法刀把子是國之利器,尤其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中美角力愈演愈烈,國家安全成為重中之重,一旦案件涉及外國勢力,持雙重國籍甚至外國籍的法官到底效忠哪個國家,站在哪個國家的利益立場來判案,不可能不令人懷疑。過去正正有太多「漢奸走狗獲姑息,愛國愛港受打擊」的例子,引發特區亂象無窮,證明司法人員若心中無國,後果必然是災難性。
君不見,東方報業集團一直以來堅守愛國愛港立場,敢於對牛鬼蛇神的陰謀詭計直接戳穿,更無懼對無能廢官直斥其非,結果多年來成為亂港分子和黃色餘孽的眼中釘、肉中刺。消防處、衞生署、食環署、影視處、淫審處、香港郵政等部門輪番上陣登門滋擾,全部始於莫須有,終於東方得證清白。「愛國愛港無好報」此一鐵律,東方的遭遇最有代表性。
黃色餘孽打壓愛國者,豈止見於政府部門撕破臉皮赤膊上陣,更見於司法透過打擊正義傳媒為亂港分子撐起保護傘。最明顯例子,壹傳媒黎智英刑恐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案,在表證成立的前提下,罪名居然被判不成立,儼然有免死金牌;這還不止,律政司檢控該案拖逾3年已夠匪夷所思,詎料黎智英被判罪名不成立激起滔天民憤後,竟然照樣使出拖字訣,拖足14日才不情不願於限期屆滿最後一刻提出上訴,而且事隔4個月,上訴依然遙遙無期。如果說律政司不是包庇漢奸打壓東方,會有人信嗎?
司法不公更可見於《東方日報》、《太陽報》及《蘋果日報》刊登同一輯外國女星照片一事上,《東方日報》及《太陽報》被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蘋果日報》則一級非不雅。同一個法庭,同一輯圖片,竟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裁決,堪稱特區史上第一大冤案。
更不必說,黃色餘孽連金融領域都搞滲透,壹傳媒股價異動事件在警方拘捕15人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後,證監會數月來完全沒有後續行動。如果說金融界充斥黃色餘孽,與外部勢力裏應外合,甘於充當反中亂港的保護傘,雖不中亦不遠矣。
特區政府崇洋媚外,殖民幽靈纏繞不散,老是迷信英國月亮特別圓,根本不可能真心愛國。從律政司最近重金禮聘英國御用大律師出任前年8‧18未經批准集結案的主控官,激起輿論狂轟才陣前易帥,已可見一斑。該案被告之一正是國安重犯黎智英,足見案情敏感,律政司不是從本地挑選愛國愛港的主控官,反而不惜豁免入境強制檢疫也要越洋聘請洋大狀,到底所為何來?更何況,林鄭月娥近日委任兩名洋法官為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律政司就黎智英獲准保釋上訴案,為何又是非洋人不可,實在耐人尋味。
顯而易見,香港回歸逾23年,亂足逾23年,根源乃是「港人治港」的港人,並非鄧小平所說的「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而是一班心中無國、崇英戀殖的餘孽,說穿了即是人的問題。香港是中國一個特區,老早已不是英國殖民地,惟戀殖陰魂揮之不去,單是法官仍堅持頭頂假髮已夠莫名其妙。一頂假髮不代表司法公平公正,更不代表法官因此高人一等;一頂假髮只顯得司法人員仍然以為自己處於殖民地時代,效忠的是英女王而已。
新時代下的香港特區政府人員,單是宣誓效忠特區、標榜愛港並不足夠,更重要是愛國和忠誠。由政府高官到公職人員,由公務員到各級議會議員,都必須確保是愛國者。特別是司法人員必須對中央忠誠,假髮必須除下,不忠者絕不能留。放棄雙重國籍,正正是展現忠誠的第一步。
說到底,勉強無幸福。香港要脫胎換骨,必須解決人的問題,讓離心離德的人統統走掉,讓愛國愛港的人留下,實行「愛國者治港」。惟有這樣,香港才能專心發展,融入國家大局,涅槃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