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的地點包括停車場、地盤、工業大廈、裝修中單位、住宅大廈、餐廳、髮廊、店舖及貨倉等,被捕的非法勞工為2男6女,年齡介乎28至57歲,當中一男一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當中7男女屬僱主
此外,一男一女亦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的身份證。而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4男3女,年齡介乎27至74歲。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