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的頭馬之一、綽號「金融趙」的趙俊名,涉嫌洗黑錢980萬元,暫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罪)。
該案件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仍然沒有律師代表,他暫時仍然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待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裁判官鄭紀航遂將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再提訊,並且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43歲被告趙俊名被控於2013年11月12日與2014年11月29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筆財產,即盛豐國際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大新銀行某戶口內合共981.8萬元的款項,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裁判官昨天提醒被告,本案涉案金額數目龐大,接近1,000萬元,叫他盡快聘請律師。另外,控方於上次提訊時透露,再有一名通緝人士陳浩明被拘捕,並涉及4名潛在受害人、約380萬元的款項。控方昨天表示事件仍在調查中,如發現兩宗案件有關連會將把案件一併處理。
被告可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包括保釋金5萬元、不得離境(包括不得到澳門及內地),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的住址,若住址有所更改須預早24小時通知警方,他亦須每周3次到觀塘警署報到,並不得騷擾控方證人。案件編號:ESCC 12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