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透過「5+1」方案擴權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申請居英權,中港隨即作出反制,宣布將不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有議員指出,公務員已對特區政府宣誓,不可持有BNO,甚至司法機構、金融監管機構都應受到限制,以避免有公務員或公職人員宣誓後再持有BNO構成衝突。另有議員指,在英國全新定義BNO的效力後,當局亦有必要「正本清源」,讓希望在港擔任公職的人在國籍間作出取捨,不要「得一想二」。
議員葛珮帆指,中港已表明不承認BNO作為旅遊證件,認為持有BNO的問題將不復存在,但若然有公務員仍憑BNO申請「5+1」移民計劃,與宣誓效忠特區固然產生矛盾,政府應立即開除該職員。她又認為下一步應解決雙重國籍問題,並指出中國憲法列明不容許持雙重國籍,但《基本法》並未清楚寫明有關事項,政府應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釐清港人是否可繼續持雙重國籍;港府亦應該全盤檢視公職人員、司法機構人員、金融監管機構職員應否繼續持有雙重國籍。
葛又批評英國的新安排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對港人而言,也是一個陷阱,因英國在脫歐後面對很大的經濟問題,港人須有足夠的積蓄到當地生活,擔心新安排會引發嚴重的外交問題,表明反對新安排,她希望港人「三思而後行」。
另一議員陳克勤則指,不少西方國家皆有規定公職人員、公營機構、或主要官員需要效忠國家,或只限讓本地國籍的人擔任,而香港一直以來的做法可說是「絕無僅有」,一直以來中方對持有特區護照及居英權的人士採寬鬆的處理方法,而BNO亦一直被視為旅遊證件。
陳稱,現時英國更改BNO的性質,令其可以成為入籍英國的途徑,當局希望把港人的國籍定義「變番正常亦是理所當然」。他認為,在港擔任公職,為社會效力的人士,理應在國籍間作出取捨,而非「得一想二」。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議員葉劉淑儀相信,與中國友好的國家,可能會應中國外交部的要求,不承認BNO作為旅遊證件,措施必然打擊BNO在國際的認受性和流動性。
她續指,港人若到外國的中國領事館求助,不會展示BNO,應使用特區護照。她又指,因特區護照和全球超過170個國家有免簽證安排,因此港人毋須靠BNO到海外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