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8月有示威者癱瘓機場客運大樓,當晚一名警員遭10多名示威者圍毆,更被人奪去警棍,要拔槍示警才得以脫險。
兩男否認當晚在機場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昨天在區院續審。當日被包圍的警員出庭作供。
警員黃耀華供稱,當晚收到指示要驅散圍堵救護車的暴徒,他進入機場客運大樓後便受到包圍及襲擊,有人用硬物打他,有人搶走他的警棍圓盾,更有人以警棍敲打他的頭盔。他為自衞遂拔出佩槍擺出警告姿勢。他驗傷後發現右陰囊位置有觸痛及腫脹、頭部發紅觸痛,左前臂、左膝等均有擦傷。
惟辯方指法庭不應接納黃在客運大樓內遇襲情況的證供,因事件發生的地點與本案不同,控方開案陳詞亦未有提及此部分證供。控方則指有關證供只是讓法庭在量刑時作參考。
涉案4名男被告,其中30歲社區主任邱文勁和23歲港鐵技工葉文亮已承認暴動罪。至於24歲廚師高穎康及23歲清潔工麥幸雄,則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 案件編號:DCCC 814/2019, DCCC 27,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