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賄盜竊共33萬元

【本報訊】一間成衣貿易公司前常務董事涉向一間生產商索取賄款15萬元人民幣,以及盜竊其當時僱主的15萬港元,前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秦劍虹(53歲)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被控一項盜竊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被告已獲准保釋,將於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涉事的成衣貿易公司為庚實實業有限公司。案發時,庚實聘用了一間內地工廠生產其成衣製品,而秦作為庚實的常務董事,負責庚實的運作事宜,並獲授權操作該公司一個銀行帳戶,以支付該公司的款項及開支。按照協議,就庚實客戶支付的款項,該工廠一般會獲分帳七成。

未獲授權下向內地工廠索款

秦劍虹涉嫌於2018年12月1日至13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庚實所聘用的內地工廠的主要合夥人索取貸款15萬元人民幣(約18萬港元),作為利便支付多筆庚實欠該工廠的未清償款項,以及維持庚實與該工廠日後採購訂單的協議所佔百分比的誘因或報酬。另外,秦劍虹亦涉嫌於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間,偷竊庚實共15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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