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查冊車牌接警方信件 傳其他媒體亦接獲查詢

【本報訊】警方去年11月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控告香港電台《鏗鏘集》女編導蔡玉玲於查冊車牌時作出虛假陳述。《蘋果日報》昨日稱,該報一名記者曾就一宗交通事故向運輸署進行查冊並刊登報道,事後接獲警方來信,要求提供涉事資料搜集員及記者的聯絡。據了解,警方較早前亦有去信《大公報》關於查冊一事,所以並不是針對個別傳媒,而是基於有人投訴及相關證據作出跟進。

車牌被查冊 署方電郵車主供防範

消息指,警方亦因有人報案投訴《大公報》相關報道,有責任調查是否有人違法,有需要時會諮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希望個別傳媒不要上綱上線。警方一直依法秉公調查涉及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案件,不存在針對或恐嚇個別媒體。據了解,警方是收投訴才會作出跟進,暫時收到信件的媒體只有香港電台、《蘋果日報》及 《大公報》。

另外,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於本月初更新有關車牌登記及檢驗內容,指出由上周六(2日)起,以個人名義登記車輛的車主可於其網站免費訂閱「發出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電郵通知服務。當車主成功訂閱此服務後,若有人或機構申請已訂閱服務的登記車主名下車輛證明書,運輸署會透過電郵通知有關車主,並表明此安排是為了讓有關車主能「預早作出防範」,讓對方知悉有人經由證明書獲得其個人資料。

運輸署回覆指,鑑於證明書上所載的相關個人資料有機會被用作不法/不當用途,亦不時有登記車主就增加其個人資料保障向該署提出訴求。該署自本月2日起推出「發出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電郵通知服務,有關電郵通知會載列申請人的名稱、申請目的、證明書上所載細節的日期及時間,以及證明書發出日期及時間。如登記車主懷疑證明書所載的個人資料被申請人濫用,可聯絡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或報警求助。該署推出上述服務的首兩日收到14宗申請。

港台女編導蔡玉玲於去年11月被警方拘捕,指她負責拍攝元朗721事件專題時,疑於查冊車牌時作出虛假陳述,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在要項上虛假的陳述罪」。案件於同月於粉嶺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下周四(14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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