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國安法潛逃 30人被通緝

【本報訊】《港區國安法》自今年6月底實施,截至前日共有40人涉嫌違反相關法例被捕。據了解,警方目前正通緝30名身處海外的港人,他們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包括前議員許智峯、羅冠聰及梁頌恆、「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以及「佔中三子」之一朱耀明牧師之子、美籍港人朱牧民等。大部分被通緝的人士均身處歐洲、美國或者台灣等地區。

由於《港區國安法》第37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實施本法規定犯罪,適用本法。」換言之,符合港人身份的人士,即使身處海外作出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仍然受到此法管制。

消息指,有關被通緝人士大多違反「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其他涉及該法罪行。但本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後,澳洲、加拿大、德國、英國、美國、新西蘭、法國、芬蘭、荷蘭及愛爾蘭先後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

法例生效半載 共拘40人

警方發言人表示,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截至前日,共有40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他們分別為32男8女,年齡介乎16至73歲。警方會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循不同途徑追查所有逃犯的下落,將其緝拿歸案。對於通緝一事,警方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譴責任何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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