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學生曾志健,去年10月1日示威期間在荃灣遭警員開真槍射中左胸,一度危殆。事後他與一名理工大學博士生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曾又涉嫌襲擊對他開槍的警員,另被控兩項襲警罪。案件原定昨日下午兩時半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惟曾一直未有現身。控方表示,據警方資料,曾最後一次到警署報到的時間是今年10月24日,警方於12月20日到其住所,亦未能找到他的蹤影。法庭最終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其後,有海外組織代曾志健發聲明,指曾正在流亡,但沒交代身在何處。
曾志健昨由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黃瑞紅代表,黃亦向法庭確認,她亦聯絡不到曾,並要求法庭免除她作為曾的法律代表。曾志健原本的保釋條件包括現金5,000元、每周到荃灣警署報到一次及不得離開香港。另外,因為邱宏達的律師正與律政司進行商討,法庭暫時不聽邱的答辯,把案押後至明年2月2日再訊。
18歲的學生曾志健及同案另一被告、26歲理大博士生邱宏達,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曾志健另被控同日在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員謝思明和警署警長曾家輝,曾家輝為當日開槍的警員。控方早前還向法庭表示,若控辯雙方能就控罪及案情細節達成共識,曾志健「應該會認罪」,但昨日卻沒有出庭應訊。
曾志健涉及的案件,據稱事發當日,新界南總區機動部隊人員在荃灣大河道對開與示威者爆發衝突,其中一處有兩名警員與至少5名示威者混戰,當中一名警員跌倒地上,有示威者持疑似鐵通揮舞,另一名警員背對店舖捲閘並左手持長槍,右手已拔出手槍,左右橫掃指向示威者。當中曾志健持疑似鐵通,向曾家輝擎手槍的右手揮動時,曾家輝近距離朝曾志健胸部開了一槍。曾志健左胸中彈隨即倒地,期間扯開防毒口罩呼喊「我心口好痛呀,我要去醫院!」他在場接受急救,再由救護車送往瑪嘉烈醫院救治。
實際上,曾志健早前曾向傳媒表示,今年10月他與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等人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但鍾在對面的咖啡店遭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警方其後稱,該批人士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故展開拘捕行動。雖然鍾當日被捕,但曾志健指他一度成功進入領事館,惟對方職員最終竟要求他離開。他坦言感到被出賣,且預料將被加控《港區國安法》相關罪名,所以決定潛逃。
對於曾志健的去向,海外組織「Friends of Hong Kong」昨於社交網站代表他發布聲明,指曾「正在流亡,自由地生活」,並「永不會投降」去面對政治打壓,又稱曾等人正與美國公民Ansen住在一起,得到美國政府和多個國家的關注。實際上,曾的15歲女友於上周宣布已流亡英國,而其政治庇護已獲英國當局確認資格。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基於私隱理由,未能評論事件,一般而言有關人士需於抵達美國後方能提出政治庇護申請。領事館又批評《港區國安法》持續窒礙不同意見及削弱港人個人自由,美方對本港政權以執法手段達到政治目的感到痛惜,認為有關行為有違維護法治、尊重和平集會與言論自由的權利。領事館促港府確保司法獨立,不受任何政治干預,對本港社運人士的人身安全表示關注,並與個別相關人士保持定期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