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批民主黨成員於今年5月遊行至中聯辦,反對表決《港區國安法》,警方以現場超過8人聚集,票控24名在場人士違反禁聚令,其中16人拒絕交罰款,當中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胡志偉及黃碧雲等人。該16名被告昨天在東區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9日進行預審。
傳票控罪指,尹兆堅、胡志偉、黃碧雲、吳劍昇、徐遠華、陳堡明、馬旗、蘇逸恆、易承聰、周熙雯、莫嘉嫻、陳欣兒、羅健熙、韓俊賢、洪駿軒及梁翊婷,於5月22日中午12時左右,在香港德輔道西西區警署外沿西邊街到德輔道西158A號外行人道上,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辯方律師庭上透露會就禁聚令中的「合法權限」作憲法爭議,希望控方可以澄清案發的時段和確實位置。
民主黨副主席梁翊婷及筲箕灣區議員蘇逸恆於庭外指,當日他們8人一組,在西環遊行前往中聯辦,開始時警方表示批准維持8人一組,惟一行人到達中聯辦時,卻被警方指控違反禁聚令,但在票控過後,他們又獲准以8人一組方式繼續遊行。民主黨代表認為此舉非常無理,批評政府以「抗疫為名,打壓為實」。案件編號:ESFS 500018-50003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