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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社工許麗明改控阻差辦公表證成

【本報訊】去年9月29日港島區爆發激烈警民衝突,當日警方拘捕並控告近100人,其中包括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她被控襲警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控方獲准臨時改控她阻差辦公罪。裁判官聽完控方案情後,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不作自辯,案件將於下周三(16日)裁決。

50歲被告許麗明,被控於去年9月29日,在金鐘金鐘道的行車路近樂禮街處,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她否認控罪。

涉兩度推跌警員

警員莊的朗供稱,當日下午5時,警方防線從中環向灣仔方向推進,及後於金鐘道太古廣場外制服數十名犯人。莊協助同袍將犯人押往集中點時,看見許情緒激動,她並企圖越過警員,衝往個別犯人的位置。莊擔心許會接觸犯人,遂展開雙手攔截,並警告要她離開。惟許不理會,大喊:「你哋唔好打啲小朋友!」 許又轉身往其他犯人的方向走去,莊遂跑到她身前攔截。此時,許說:「唔好阻住我」,同時右手推他的胸口,令他失平衡倒地。雖然同袍便將莊扶起,但許再用左手撥向他的腹部,他反應不及因而跌倒。最終由其他警員制服許。

惟辯方盤問莊時指,現場片段拍攝到他跌倒的情況,當時他的腳踏進石壆罅中,其時他捉着被告的手,所以一起跌倒;及後一名警員捉住許的左手往向下一掃,才擊中莊的腹部,令他再次跌倒。莊也同意兩次跌倒都有機會純屬意外。案件編號:WKCC 379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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