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案 處方未搵到律師上庭 官轟消防律政司塞責

科技大學男學生周梓樂墮樓不治的死因研訊,因為救護員證供與閉路電視紀錄不符,裁判官高偉雄上周五(4日)已將消防處列為有利害關係人士,並指示消防處安排法律代表列席,把研訊押後至昨天繼續。惟消防處昨天未能安排到法律代表到庭,裁判官斥責消防處和提供司法支援的律政司,批評該兩個部門未考慮到研訊的迫切性和不負責任,又指研訊因此須押後至下周一(14日),相信未能如期在下周完成。

裁判官在上周五表示,因為有一段閉路電視片段拍攝救護車抵達尚德邨和前往醫院的時間,跟之前救護員的庭上證供不脗合,故將消防處列為與本研訊有利害關係人士,並去信消防處處長,指示對方派代表列席聆訊,但消防處昨天只派出總區區長張傲天出庭。張更表示到前天才得悉,消防處和警方不能委任同一法律代表,目前仍與律政司商討安排,需要更多時間去另外委派法律代表。

被質問:「搵律師好難咩?」

裁判官聞言直斥:「搵律師好難咩?你哋一直坐喺度聽,一兩日就足夠。」張就回覆:「律政司未安排到。」裁判官再斥:「律政司應該考慮到死因研訊嘅急切性,唔可以要幾耐就畀幾耐,呢個唔係負責任嘅陳詞!」張在索取指示後,要求押後一星期以完成相關程序。

裁判官最終批准押後下周一,惟明言屆時須考慮會否立即繼續研訊,抑或要再押後一段時間去遷就各方法律代表,坦言後者做法並不理想,因會影響陪審團對研訊的記憶。裁判官又透露,已經翻看所有廣明苑外圍的閉路電視紀錄,原本昨天打算在死因庭播放該些紀錄,包括31支廣明苑外圍鏡頭及兩支尚德商場鏡頭。此外,尚德邨停車場內有新發現的鏡頭,即共4支拍攝地下及2樓後樓梯位置的固定鏡頭。案件編號:CCDI-93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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