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花名叫「超人」的休班警於去年9月25日在屯門市廣場遭「私了」,一名涉案的18歲男生承認參與非法集結,他在審訊後另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昨天在屯門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水佳麗認同被告並非「壞細路」,但問他說:「爭取公義卻容許人多蝦人少?私了是爭取公義?」法庭告誡被告要記住今次的教訓。
被告湯浩源承認於去年9月25日,在屯門市廣場3樓一店舖外參與非法集結。他並被裁定當日在該處襲擊男子黃少華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雖然為人鹵莽,但心地善良又人緣好,深得同學支持。他患有過度活躍症和專注力不足,過去10年一直有服藥,情況已改善不少,但他為人容易衝動,往往會在事件發生後才會反思。被告沒想過其行為會令事件升級,對推了事主一事亦感到後悔。辯方指被告前後共被還押約3個月,對他已有很大阻嚇,希望法庭讓他早日回學校上課,日後升讀大學,裝備自己,為自豪的民族捍衞核心價值。
裁判官認同被告並非「壞細路」,但他小時候已知自己有過度活躍症,知道自己弱點所在,明白甚麼是觸發點,若是成熟的人,便應好好控制自己。裁判官又指,考慮到去年的社會氣氛,理解被告為何如此衝動,但勸勉他若有一腔熱血想為香港做事,更應好好管理自己,而非「拋頭顱,灑熱血,英雄式犧牲自己」,希望被告明白教訓,將來再做大好青年。案件編號:TMCC 21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