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途末路的本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潛逃逾兩年半,在歐洲感染新冠肺炎,前日終極落難返港即被警方拘捕,雙手反鎖手銬被押解至機場警署通宵扣查。其代表律師及大律師昨日中午前往警署,逗留至晚上離開。據悉,上海仔昨連續第二晚被通宵扣查,他涉及的4項罪名包括兩項串謀傷人罪、一項串謀刑事毀壞罪及一項刑事誹謗罪,有法律界人士指,串謀傷人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現年62歲、共涉及兩案4罪的上海仔,早前經司法界契爺教路回港,前日乘航機由歐洲經杜拜及曼谷返抵本港,抵達香港國際機場即被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人員拘捕。他一臉倦容,神色憔悴,頭髮稀疏,頭頂驚現地中海,之後被押上警車,隨即直送機場警署通宵扣查,至昨晚九時半已是24小時,消息指他會被繼續通宵扣查。昨日中午約12時15分,兩名律師代表,包括大律師David Boyton抵達機場警署,記者詢問他們是否前來擔保上海仔,兩人點頭示意,至晚上才離開。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串謀傷人屬嚴重罪行,根據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簡稱「傷人17」),是有計謀地使用武器進行襲擊,或襲擊造成嚴重的傷害,如嚴重斬傷或嚴重內傷,而傷口是指皮膚被分開,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而《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簡稱「傷人19」),只要證明被告作出非法行為,導致其他人的傷口或嚴重身體傷害,無論是故意作出或鹵莽地作出,都已經符法例的門檻,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
至於串謀刑事毀壞罪,龔表示,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她指,「損壞」在這條罪行下的定義非常廣泛,除了物質上的傷害,亦包括任何對該物品價值或用途造成的損失,損壞可以是暫時或永久的。她續指,控方必須證明對他人生命的威脅是由財產摧毀或損壞而造成,而並非證明對他人生命的威脅是造成財產摧毀或損壞的行為的結果。
此外,就《誹謗條例》第5條「發布明知虛假的永久形式誹謗」,任何人惡意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誹謗名譽的永久形式誹謗,可處監禁兩年以及被判繳付法院判處的罰款。
上海仔自2018年4月棄保潛逃,一直被質疑有司法保護傘包庇。流竄海外多時的他,一度聲稱在泰國中風,不回港報到,卻被拍到在外地風流快活,身處柬埔寨一間賭場,行得企得。上海仔月前開始蠢蠢欲動密謀返港,甚至高調事先張揚,向飲食界朋友放風自己可以開香檳過聖誕節。上海仔在歐洲流竄多時,不改貪威識食的作風,並派爪牙四出作惡撲水還錢。上海仔在當地繼續奢華生活,單是聘請保鏢及住五星級酒店每月保守估計亦要花數十萬港元。早前更致電回港炫耀在意大利結識意國女郎的「溝女」戰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