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 洗黑錢逾億 刑恐 傷人 勒索 兩度棄保 詐病走佬

【本報訊】「上海仔」郭永鴻先後因涉嫌洗黑錢、串謀刑事恐嚇、串謀蓄意傷人及串謀勒索等罪被警方拘捕,惟兩案4罪在身的他,2018年首宗案要向警方報到,卻聲稱患病未有現身,另一宗續保亦未見蹤影,兩度棄保潛逃。警方其後經深入調查,決定不接納其沒有向警方報到的理由,沒收他的保證金,並正式發出通緝令追捕他,上海仔於是四處流竄避難。

稱中風卻現身柬埔寨賭場 行得企得

上海仔涉及的兩宗棄保案,第一宗指他涉嫌在2007年1月至2012年7月期間,透過4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逾億元懷疑黑錢。2017年11月1日,他被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人員拘捕,控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他原須在2018年4月9日到警署報到,但只由律師代表發信稱在泰國中風,沒有現身報到。但同年上海仔被攝得身處柬埔寨一間賭場,期間更「行得企得」。

招攬大批南亞「貼招黨」恐嚇抹黑富豪

第二宗案則指他在2014年起,招攬大批「南亞兵團」組成貼招黨,以瘋狂「貼街招」、「舉牌」等方法恐嚇勒索港澳多名富豪。其頭馬「大舊」在2015年亦曾向本港一名富豪發出恐嚇短訊,內容指若要追回欠款,便會遭貼街招抹黑,更威脅富豪「相信有人的大頭帖(貼)見報會比曾×權還要大」,富豪沒有就範報警求助。

就涉嫌串謀刑事恐嚇、串謀蓄意傷人及串謀勒索3項罪名,上海仔2016年7月21日由泰國返香港後,在機場被「O記」拘捕。他原定2018年5月15日續保,惟他繼續無影。警方充公兩筆合共25萬元保證金,並發出通緝令追捕他。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涉及「洗黑錢」案,可按香港法例第405章《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以及第455章,即《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處理,最高可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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