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秘捐4000萬惹關注 黑暴變招搞眾籌

【本報訊】警方國安處拘捕網台主持等3人,案件焦點之一是有人發起眾籌,涉嫌洗黑錢,並利用資金資助分裂國家罪行。有議員表示,現時反修例運動的資金鏈除了來自幕後金主和外國組織外,眾籌亦是其中一個主要方法,藉此掩飾資金來源,又起到「課金搞黑暴」作用,促請政府盡快立法規管,又斥政府對監管眾籌行動「手腳太慢」。

政府扮傻 議員倡立法監管

議員陸頌雄狠斥政府「扮傻」,遲遲不規管「眾籌」。他質疑有人藉「假眾籌、真呃錢」,利用來源不明的資金洗黑錢,懷疑當中涉及黑暴勢力,有幕後金主如外國勢力及不法商人,以眾籌資金鼓勵他人作出違法行為,甚至挑戰《港區國安法》,繼而協助他人偷渡潛逃。

陸補充,原本眾籌目的是為新興的生意概念籌集資金,現時卻成為「呃錢新行業」,政府若「扮傻」不盡快規管,將令黑暴勢力更加強大,形成「課金後搞黑暴」。陸促政府一刀切並加強執法,堵塞黑色資金鏈漏洞,只有截斷不法資金鏈,才能削弱黑暴勢力。

現時政府只就在公眾地方進行的籌款活動作規管,要求申請並發出許可證,網上眾籌平台猶如「零監管」。議員麥美娟認為眾籌不用申請許可證,亦不用提交報告列出所得款項及用途及繳付稅項,「有心人」如部分前議員可輕鬆籌得巨額款項,「直頭好過返工」。麥強調,自壹傳媒黎智英早年向反對派議員及政團秘密捐款逾4千萬港元,引起外界關注,「有心人」便開始透過眾籌平台募集行動經費,她雖在今年兩度於立法會提出質詢,但對政府回覆並不滿意,批評政府手腳太慢,一直沒有作跟進,回覆亦非常籠統。

麥又稱,現時大多眾籌平台於外地成立,香港並沒有相關法例規管,已成洗黑錢罪惡的一大漏洞,若有人以此犯法,執法隊伍難以追查資金來源,亦影響現時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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