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於今年7月被胞姊李志端入稟追討一間堅尼地道物業的業權,李國章及持有涉案物業的公司Phoenix Top Limited(以下合稱被告),昨向高院聆案官申請剔除案件,指原告本應最遲在9月中須呈交詳細的申索陳述書,但她至今仍未派送文件,亦無申請延期。惟聆案官考慮到李志端現時沒律師代表,准押後讓她處理案件。
原告昨沒有出席聆訊。據庭上透露,原告在入稟時有律師代表,被告有將昨天申請的傳票派遞給原告代表律師,但原告之後停用該律師行,自行處理訴訟。
辯方律師指,從原告對待今次申請的態度,可顯示她已無意繼續訴訟,因此要求剔除她的訴訟。不過,聆案官鑑於原告現在無律師代表,因此決定給原告一次機會,頒令原告要在接獲昨天的提訊結果後14天內,呈交她的申索陳述書,逾期則不可再呈交。案件編號:HCA 12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