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議助共4人控舞弊

【本報訊】2018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發生懷疑賄選事件,議員李慧琼一名兼職議員助理及另一名居民組織義工,涉嫌派發「福袋」誘選民投票給鄭泳舜,廉政公署經調查後,控告該助理和義工各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另外兩名選民涉嫌接受「福袋」以投票予鄭,他們兩人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4名被告依次為深水埗海麗邨居民組織「海麗之友社」義工鄧奕梅(42歲)及王維霞(52歲),以及海麗邨居民陳惠娟及李謀(均50歲)。控方開案陳詞指,4名被告均為海麗邨居民,其中第二被告於2017年3月12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兼職議員助理。2018年3月4日,次被告要求首被告收集海麗邨居民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號碼和地址,首被告最終將10人的資料交給次被告,當中包括第三和第四被告,他們當中有8人在當時已是登記選民,第四被告和另一人則不是。

控方將傳召街外證人

到3月11日,首被告再提醒第三和四被告等人投票給鄭泳舜,第三被告最終在補選中投票。第四被告當時回覆首被告稱正前往票站投票,但因他是在登記期限後才成為選民,故他最終不獲准在該票站投票。雖然如此,他仍告知首被告已投票給鄭。

控方表示將傳召多名街外證人,講述首被告和次被告如何藉送禮邀約他們投票給指定的人,並會將各人的WhatsApp紀錄呈堂。辯方則爭議有關短訊紀錄是否可足以讓法庭推論出有舞弊情況 。案件編號:WKCC 386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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