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及許智峯,於國歌法在立法會三讀時涉嫌潑臭水,他們被控一項藐視及一項施用有害物品罪,昨天分兩宗案件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法庭應辯方要求押後答辯,待辯方索取文件和諮詢法律意見,以及等候終審庭就「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在立法會搶文件而被控藐視罪一案的裁決。朱和陳獲准各以1,000元保釋,許則因涉及兩案,須以2,000元保釋,3人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提訊。
首案是關於今年5月28日的事件,38歲的許智峯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許被控於當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
許也被控於同日在會議室內,意圖使梁君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向他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甲硫醇、硫化氫和一氧化碳的物質。
另一案牽涉朱凱廸(43歲)、陳志全(48歲)及許智峯3人,他們各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他們被控於今年6月4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他們也被控於同日在會議室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氨和苯并吡咯的物質。
據了解,控方指立法會今年5月28日早上審議國歌法時,主席梁君彥將許驅逐出會議廳。許稍後重回會議廳,並衝向主席台,期間將手上的一袋物品放落地,再將物品踢向主席台前,有啡色泥狀物質倒出,並傳來濃濃臭味,主席隨即暫停會議,會議室需要消毒,花費共37,607元。許隨後向傳媒表示,他用一棵已枯萎了數天的植物向主席展示香港的情況,以及抗議梁向泛民議員濫用權力。事件中陳凱欣和葛珮帆均有不適。
另外,控方又指,立法會於6月4日開會期間,朱和陳分別手持液體步出,朱共8次潑出液體,陳則在保安攔截下,手中容器跌落地上,液體濺出。
由於會議室充滿惡臭,故會議需暫停4小時以待消毒,消毒支出共逾22萬元。會議約於下午4時重新開始,未幾許又手持液體步向主席椅,並將液體潑在地上。案件編號:WKCC 4002, 400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