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毀五星旗 鍾翰林否認兩罪

【本報訊】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還押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指於去年5月毀壞團體「保衛香港運動」的一支五星旗。鍾原本被控刑事毀壞罪,案件昨天開審,控方改控鍾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兩罪,鍾否認控罪,控方之後傳召上述團體主席傅振中作供。

證人:旗幟似畀人拗斷過

19歲被告鍾翰林被控於2019年5月14日凌晨,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無合法辯解而公開及故意玷污或侮辱國旗,以及在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傅供稱,遭被告等反對派人士挑釁辱罵:「×你老母死狗公」等,雙方起爭執,他其後見到被告將一支五星旗扔到地上,但他看不到搶奪過程,只見到事後該支旗「似畀人搶過,拗斷過、拗屈咗」。辯方指當時被告一方有成員遭傅的一方搶去背囊,被告只想奪回背囊,並無搶過五星旗,被告其後將旗擲到地上,只因避免有人被旗杆所傷。案件編號:ESCC 254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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