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郭曉群促頒令行使康宏投票權

【本報訊】聲稱從市場購入上市公司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康宏)近三成股份的商人郭曉群,昨天在高院提出申請,要求頒令讓他於本月26日的股東大會上行使投票權,議決委任他自己、馬時亨及石禮謙等人進入董事局等事宜。法官押後判決,暫定今天頒布頒判詞。

所持股份一直不被承認

郭於2017年7至8月購入康宏的股份後,康宏一直不承認其所持的股份,也不准他行使投票權。他為了要在該股東大會中投票,遂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康宏再限制他行使股東權力,包括投票權。康宏環球兩星期後舉行的股東大會,將會進行議決的項目,包括罷免現時的董事局成員,及委任原告、馬時亨及石禮謙等成為董事。

郭的大律師向法官表示,康宏將於兩星期後舉行股東大會,屆時將由現時的董事會主席主持,可以預期對方會繼續用相同理由質疑郭所持的股份,令郭無法投票。原告批評康宏管理層的做法不合理、不理性及違反自然公正原則,要求法庭頒令是現階段郭唯一可尋求的濟助。

康宏的大律師反駁指,郭早於2018年已就康宏在股東大會上不點算他的票數而提出訴訟,並於今年3月被裁定敗訴,當時法官已指上述法律原則並不適用於這爭議。鑑於該案將於下周進行上訴,康宏認為現在應當保持情況不變,以免再添混亂。

馬時亨昨到法庭旁聽後指,郭身為股東,自當有權投票。他又指康宏已3年沒有公布財務報表,又不開股東大會,以致被下令停牌,情況罕見。案件編號:HCMP 157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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