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註冊醫生陳偉業被指在未有合理的理由下,向病人發出上呼吸道感染的轉介信,但病人其實並無感染。醫務委員會昨日裁定陳偉業專業失德罪成,除牌一個月,緩刑12個月。
案情指出,病人於2018年1月31日因右腕疼痛向陳求診,並要求轉介信。惟病人受限於醫療保險政策,保險只能包括其每日一次的診症費用。陳其後發出兩封轉介信,轉介病人予物理治療師及骨科專科,同時註明病人「沒有已知的傷口」,並在發出日期分別簽署2018年1月31日及2018年2月1日。
然而,數月後病人因轉介信上「沒有已知的傷口」字眼,而未能成功向保險公司索償物理治療的費用,要求醫生澄清該字眼但遭到拒絕。病人之後發現轉介信的日子有誤,自己未曾在2月1日求診,亦未曾患上上呼吸道感染,故與丈夫再度前往診所與醫生理論,惟未有任何結論。病人同年5月向醫委會投訴。
陳偉業並沒有 出席聆訊,辯方律師代表認罪,並求情說被告當時面臨兩難的選擇,既要滿足病人要求,亦要考慮病人實際病情,而且過程中亦不涉及金錢上的利益。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指事件嚴重,明顯涉及金錢利益,而且醫生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及事實發出各類文件,如假紙及保險單等,故裁定陳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