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知法犯法 邏輯奇怪
毛就辯稱自己於1985年買入該住宅單位時,一直以住宅單位圖則及價錢繳付地租及差餉,對有人指其僭建及入稟表示不理解。建制派議員鄭泳舜不滿毛的說法,認為繳付差餉並不表示這些建築物具有合法地位。
鄭泳舜昨於社交網站發文,指毛孟靜作為立法會議員,不但知法犯法,邏輯亦奇怪,反問難道有繳付差餉就不是僭建?他解釋,差餉物業估價署早已澄清,差餉是就佔用物業而徵收的稅項,故對非法建築物徵收差餉,並不表示這些建築物具合法地位,他呼籲公眾不要被誤導,又促請屋宇署不能執法偏頗,令人誤會部分人士有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