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孟靜僭建賴死唔認 議員促屋署執法

【本報訊】議員毛孟靜位於淺水灣道的寓所,將車房改建成住宅,僭建超過10年仍拒絕清拆,一間基金公司因不滿屋宇署指有關建構物沒有即時危險而不採取執法行動,前日就此提出司法覆核。

被批知法犯法 邏輯奇怪

毛就辯稱自己於1985年買入該住宅單位時,一直以住宅單位圖則及價錢繳付地租及差餉,對有人指其僭建及入稟表示不理解。建制派議員鄭泳舜不滿毛的說法,認為繳付差餉並不表示這些建築物具有合法地位。

鄭泳舜昨於社交網站發文,指毛孟靜作為立法會議員,不但知法犯法,邏輯亦奇怪,反問難道有繳付差餉就不是僭建?他解釋,差餉物業估價署早已澄清,差餉是就佔用物業而徵收的稅項,故對非法建築物徵收差餉,並不表示這些建築物具合法地位,他呼籲公眾不要被誤導,又促請屋宇署不能執法偏頗,令人誤會部分人士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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