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上訴人莊子東,被控於去年9月22日,在屯門V City外馬路襲擊警署警長嚴潔賢及警員戚健暉。代表莊的大律師昨天陳詞指,警長鍾志豪在原審作供時,被揭發在手心寫上兩名事主的編號和拘捕上訴人的時間,裁判官竟認為此事不影響其裁決,但辯方難以認同。辯方強調事件顯示警長的誠信有問題,法庭不應接受他的證供。
控方:警無使用過分武力
至於莊被捕後向警員起腳,辯方指是因為警員先向莊使用超越執勤所需的過分武力,而庭上亦已播放拍到有關過程的片段。不過,控方回應指,已有片段說明現場情況,而警員在拘捕莊初期,要獨自處理不斷掙扎的莊,沒使用過分的暴力。案件編號:HCMA 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