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共8人否認犯聚 明年1‧13訊

【本報訊】多個勞工團體在五一勞動節舉辦各類關注勞工權益活動。工黨及社民連等從金鐘海富中心遊行往政府總部,期間包括李卓人及梁國雄等8人涉嫌違反禁聚令,遭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將9張傳票合併獲批,全部被告不認罪,法庭排期在明年1月13日開審案件,預計審期3日。

8名被告分別是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吳文遠、李卓人及梁國雄。傳票控罪指稱他們於2020年5月1日上午約11時06分,在夏慤道海富中心外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麥德正另被控在同日早上11時23分,在金鐘海富中心及政府總部的天橋,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向獲授權人員韋鑑洸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有否1.5米距離非檢控基礎

控方指稱,各被告在整段時間均違反禁聚令,並非在某個特定時間「黐得太埋」,又表明各人是否有1.5米距離並不是控方的檢控基礎。

辯方律師則指爭議點會是受禁群組的定義,以及引伸的問題,即各被告是否正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沒有律師代表的黃浩銘、李卓人及梁國雄亦持相同觀點。梁國雄另指,《基本法》第27條所賦予的集會自由,是較禁聚令更為重要,並指出這是其抗辯方向之一。

各被告開庭前於法院大樓外,分兩組每次四人拉起橫額叫口號,表達對政府防疫措施的不滿,認為措施旨在打壓集會自由。案件編號:ESFS 5-12, ESS 1847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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